第(1/3)页 “不行!” “不行!” 沈闲与周挽不约而同的开口。 宁彩的主意馊不馊? 简直馊到了极致,让两个没有交集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。 但从绝对理智的角度出发,这主意是不是最好的? 是。 沈闲的人品,宁彩是知道的。 关键宁彩还知道,沈闲这个人虽然是正常的男人,喜欢看漂亮女人,但他精神绝对有问题。 他对女人,似乎没有爱情。 他喜欢看女人,不代表他会去睡女人。 据说柳茹云跟他相处这三年,沈闲碰她的次数屈指可数。 周挽的为人,宁彩也是知道的,对男人很厌恶。 所以从宁彩的角度而言,这是最好的选择。 打死齐正清也不会想到,周挽会住进沈闲的家里。 齐正清来到南州以后,翻遍了整个南州市,恐怕都找不到周挽。 但从周挽的角度出发,住进沈闲的家里,这比杀了她还要难受。 平日里就算是碰到沈闲,她都感觉如芒在背,浑身不自在。 要是在他家里住两天,那还不得难受死? 沈闲也很难受,除了柳茹云,他还没跟任何女性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过。 “我不同意,凭什么你要安排一个女人住进我的家里?”沈闲第一次情绪激动,“宁彩你是猪脑袋吗,我不要名誉的吗?我一个黄花大小伙子,清清白白的,传出去了,我的名声不要了?” 沈闲激动的拍着桌子。 宁彩斜视着沈闲:“你再敢拍一下桌子,以后我让你只能够拍轮椅。” 沈闲异常的愤慨:“不行不行,我不同意!” 周挽闻言,顿时逆反心理就上来了,怒视着沈闲:“名誉?你有个什么名誉?我的名誉不比你的名誉重要?我都还没激动,你激动个什么劲?” 沈闲有些弱弱的开口:“我也是有清白的好不好?” 见到沈闲这个样子,周挽就气不打一出来,冷笑着开口:“别搞的好像你受了很大的委屈一样,整个南州,我如果说我要去你家里住,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愿意敞开大门!只要我说一声,现在愿意来接我的人,排队都排到了法国?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