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翟达啃着白巧,和卢薇并排走着: “手机不是给你了,你早说一声,我就把钱带上,奖励第一笔一共5000,我八你二,所以你有1000块在我这。” 卢薇解释道:“我不是来拿钱的,我不要,就是帮厂里跑腿刚好路过这里...凑巧碰见你。” 隔了四公里的路过。 等了一小时的凑巧。 这应该不算谎话,卢薇心里想到。 “你怎么总是跑腿?这是你腿细的秘诀?” “因为我是...新员工?” “不要有这种牛马思维...” 卢薇陷入了沉默... 半晌后,突然很认真的冒出来一句:“你喜欢腿细的么...” 翟达啃巧克力的动作一顿,张了张嘴: “你应该能听出来,我刚才那句只是一个幽默吧?” 卢薇赶紧低下头:“对不起...没听出来...” “现在知道了?” “知道了...” “嗯,那就好,我喜欢腿细的。” 翟达感觉这姑娘...在情绪方面有些钝感力超绝了... 不光是对别人,似乎自己的表达也有点问题。 “饭有好好吃么?” “有的,一天三顿。” “那就好,吃肥一点...嗯,刚才那句是幽默,不代表我喜欢胖的。” “...” 走着走着,翟达看到了一处公交车站,牌子上赫然有“孙马庄”三个字。 “孙马庄?这不刚好你能回去?” 卢薇抬头看去,确实是孙马庄唯二的两条公交线路之一。 原本两人能一起走大概三个路口,却被公交车站提前终结。 翟达提议就在这等公交,晚自习结束已经接近九点,错过末班车卢薇回去又要打车。 他清楚卢薇要强且穷鬼,等公交是最好的方式。 一时间又没了说话声。 翟达看着卢薇的背影,后脖颈有几根无法打理的细软绒毛,在路灯下带上了金黄的边。 像是小翅膀一样。 他突然想到了自己写的《路灯与酒》。 灵感来源于和卢薇一起走的夜路。 只是故事里,自己是端着薄酒的人,还是路灯?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