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-《穿书七零摆烂吃瓜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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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容晓晓显得分神。

    她不需要听陈树名说,就能知道红山大队的环境。

    那是父亲的老家,如果当年不是太困难,肯定不会背井离乡。

    能到举家逃荒的程度,自然代表着不仅仅是因为粮食无法收成,还有周边的情况很糟糕。

    也就说,他们之前的村子无法靠山吃山、靠水吃水。

    红山大队的地势真的很糟糕。

    有山坡有河流,偏偏鸡肋。

    高山上一片黄埃,遍地只见一片荒土,连根野草都没有。

    河流平日倒是好。

    但一遇天旱就干涸,一遇暴雨日就涨水。

    真要说起来,这对于知青来说真不是一个常住的好地方。

    只是家里有家里的考量。

    容水根离开红山村的时候才十五六岁,他在这里生活了十五六年,与村子里的人相熟。

    哪怕二十几年过去,红山村已经变成红山大队,但这里总是容家的根,在这里有他相熟的远亲和同伴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容水根知道老家的人大部分都十分淳朴,一个女孩子家家在这里不会发生不好的事。

    当然,也不是说这里没坏心思的人。

    毕竟都已经二十几年过去,谁也没法确定红山大队是不是和以前一样,但有一点比其他地方来的要强。

    最少,她现在去到红山大队不会遇到罗庄大队的情况,就算大队的人排外,也不会排到她身上去。

    运气好,总有那么一两个父亲的亲戚愿意照拂一下。

    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被分到红山大队,就算没分到,也希望离着不远吧。

    容晓晓想着,好歹也是个穿越人员,不说什么大杀四方、勇斗极品,但一点点的主角光环还是有吧?

    运道应该不会太差。

    然而……

    她想错了。

    等了两个小时的样子,总算等来最后一批人。

    最后来的这一批人相对比其他人来说,要格外的亮眼。

    不仅仅是容貌亮眼,还有他们的穿着打扮。

    漂亮的的确良衣裤,还是特稀罕的颜色,走到哪里都十分吸睛。

    脚踩着精致的小皮鞋,走起路来‘嗒嗒嗒’响,周边人的眼睛就忍不住往地面上看。

    “这一身下来得五六十吧。”

    “不止呢,我在省里的供销社看过类似的小皮鞋,一双就得三十块,更别说他们身上穿着的的确良,这个颜色,我都没见过有卖的。”

    容晓晓也是望着那边的一员。

    别看她身上带了不少钱,但穿得是破破烂烂。

    一件洗得发白的布衣,上面最少有三处补丁,一双快要破洞的布鞋,看着很乱,其实穿着还蛮舒服,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,双脚都没觉得太疲倦。

    反正从哪里来看,她都像是小地方来的土包子。

    其实家里不是少了给她买衣服鞋子的钱,就连拎着的大包里面都有两件厚实的新棉衣。

    这些带着补丁的衣物是吴传芳特意找出来,为的就是路上穿。

    她身上带着的钱不少,穿得太好在火车上太引人注目,这一路来可是看多了丢东西的乘客。

    瞧了一会热闹,容晓晓又觉得无趣,开始翻兜里还有什么吃的。

    这么等下去,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上路,就算去了大队的知青屋也不能立马吃上饭吧。

    结果刚将手伸进去,就听到各个大队的人在叫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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