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疯抢-《我的老婆是明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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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虽然不知道陶瓷儿的意思,但是他本来就没打算这么快与唱片公司签约。他准备比较一下,三大唱片公司哪个环境最宽松,条件最合理再考虑。

    毕竟,唱歌不在他的长久计划内,他还是更喜欢演戏。

    秦歌看到安逸和一个光头离开,赶紧拉着安小彤向外跑。

    安小彤皱了皱眉,有些不乐意地说道:“他们应该是有事谈,我们跟着算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他妹妹,跟着怕什么。我就想问问安逸的几首歌什么时候上传啊,手机录的音质太差了。”秦歌解释着,手上却没有放开。

    安小彤就这么不情不愿地跟了出来。虽然改变了对哥哥的看法,但是总是这样寸步不离的跟着,显得她有多么关注安逸似的,她略微有些别扭。

    安逸也没想到安小彤她们跟出来了,总不好打发她们走吧。

    “这两位是?”阿光愣了一下,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妹妹和她同学。让她们一块去也没关系。”安逸说道。

    这种事情也没必要支开两个女生,反正他也就是想要听听对方的条件。

    阿光有车,载着三人去了最近的一家咖啡厅。

    到了后,安逸给两个女生要了一个包间。两人去了隔壁。

    待侍者上完咖啡,退出房间后,阿光从公文包里拿出一纸合同,恭谨地递过来。“安逸先生,我们本着最大的诚意,希望你看一下合同。如果有哪里不明白的,我可以解释。”

    连合同都备好了,看起来他们是很有诚意。

    安逸想着,也就翻看起了合同。

    签约年限,典型的新人剥、削合同,8年。

    分成比例,第一年,艺人拿到10%,唱片公司抽成90%。随着年限的累加,艺人分成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,但是最多不会超过三成。

    违约金,200万华夏币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三条看完,安逸已经没有看下去的必要了。

    “安逸先生,你看怎么样?”阿光见安逸没有表示,有点急了,“比起其他新人,因为你是青歌赛第一,在合同的年限上已经是少了两年了。而且,其他新人,第一年的分成比例只有5%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是这样呢。”安逸说道,“我负责出歌词和曲谱,录歌。你们只负责编曲,唱片印刷,发行,还有推广,柠檬音乐平台上传。分成比例如何分配?”

    “那不行。”阿光的光头摇晃的很坚决。“既然你签约我们公司,必须有我们公司统一包装,培训。当然了,我们公司创作型歌手分成比例是高一些,但是,那必须是人气偶像级别以上的,你们这种签约的新人不在此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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