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开会大家只是打了个照面,随便介绍了一下,我只记得他好像跟我一样姓郑。而最尴尬的是,我伸出去的脚在中途与扈母的脚撞到了一起。今天后半段路是我在开车,一路迎着阳光,实在是太刺眼。那我就不用在失去之后,再次看到某天的照片而揭开伤疤,撕心裂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