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年的《废都》很会制造热点,然而,很多人往往冲着一些“省略*****”去看,反而可能误读了作者的初衷,所以说,我感觉这并不是贾平凹的成功,而是败笔。本能地想说句“还就还,有什么了不起”,却就是说不出口。闯祸的却是我们小组豢养的小公狗“阿里”。重新读小说1-4章,尤其是第一章,现在感觉反而非常流畅,将主人公等人颇有些无奈的夜生活活生生地表现了出来。L拉起了我,却被我推个趔趄;几个同学来拦,也被我搡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