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忆对每件事的第一次都铭记于心,我也忘不了那个手忙脚乱,懵懂无知的夜晚。我享受不到那种在学识和阅历上碾压他人的快感,开始讲话题引向艺术,关于艺术,我虽不精通,但好歹受过系统的训练,我讲的话,都是车轱辘话,每一本课本上都有的话。我一直都在大城市飘荡,不想回家,可在外地受了伤之后,我才发觉,我果真是个地地道道的山东人,我对家的思念,一直埋藏在心里,在我内心需要安慰时,思家的情绪爆发了。那个标志,我太熟悉了,陌陌,JACKD, BLUED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