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端起来照在阳光下仔细看,尼玛的,我真是绝了,好会色彩搭配,开个花店得了,上什么班啊,不过店主人比花娇的话可能也不太利于鲜花自信生长。”他有点惊喜,我想到这个了,我还有更惊喜的。我想起我曾经最荒唐的那段时间,有一个我已经记不起面孔但却印象深刻的男孩,他在我怀里问我,纪总,我们一起白头偕老好不好。我们不是电影明星,是非之地的娱乐圈没人怎么揪着我们不放,顶多说,哎,这么帅的男人居然是gay,多年宿敌相爱相杀,反而走成情侣,有点太浪漫了吧。君未销骨,我已白头,自此所有相伴都是下一段前缘而已。